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戒毒所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时间:2015-09-23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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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戒毒所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名称均变更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岩土勘察”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戒毒所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戒毒所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陵发改审批[2015]4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陵水县,工期:45日历天,招标范围: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配套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请已报名的投标人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9日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到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服务中心308室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不办理招标文件发放,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登录陵水招标网查看详情http://www.lszbw.com/index.actio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6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 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宾馆三楼一号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海南招标投标监管网、陵水招标网、陵水县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陵水县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28号金都花园1栋502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8907599779 电 话:1828935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