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二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15-12-0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第三次变更:
各投标单位: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变更:
1、原招标人:“海口津冶华丰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柴小姐、电话:13662004500”变更为“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8976050876”。
2、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8时30分”现变更为:“ 2016年 1 月 4日 8 时 30 分”。
最新招标文件已上传,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标书,以最后版本为准。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第二次变更:
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二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五款五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第5项中“证明材料:相关人员岗位证件、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变更为“证明材料:相关人员岗位证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单位登录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海口津冶华丰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
变更:
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变更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招标代理: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海口津冶华丰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6日
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二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二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海发改投资函[2015]15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津冶华丰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海瑞墓)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包括5条道路,长约2858米,其中:友谊路北段(次干道)长约500米,红线宽为40米;滨濂北路(支路)长约706米,红线宽25米;海瑞路中段(支路)长约676米,红线宽为15米;海濂路北段(支路)长约515米,红线宽为15米;绿洲路长约461米,红线宽为12米。建安费:76152700.00元;设计费:2386100.00元;勘察费:609200.00元。
2.3 招标范围: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具备下列(1)、(2)、(3)资质条件之一即可:(1)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3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3)同时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相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情形之一:a、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b、取得建筑、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27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附楼三 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津冶华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28号金都花园1栋502房
联系人:柴小姐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662004500 电 话:18289357290
201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