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工业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 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01-13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马工业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已由吴经发项【2015】871号文件批复立项,并由吴起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本项目资金来源由县财政补助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概算投资165万元。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吴起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金马工业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广大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挖运土方762立方米,铲运土方4719立方米,填方碾压4719立方米,平地原土夯实5015平方米,路床整形碾压2728平方米,道路基层水泥沙砾基础2600平方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2332平方米,人行道为C30混凝土透水砖路面、排水等工程。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各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五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2监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市政工程专业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等原件及五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4.申请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 1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报名,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为同一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1月 22 日下午 5 时,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建设规划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王娇
电 话:0911-805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