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强调工作时间及值班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6-01-2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依据聘用须知和聘用协议的约定,对工作时间及值班纪律再次强调如下
1、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3:45-17:45,值班人员应提前在早8点前到岗整理卫生等,夏季下午上班时间可后延半个小时,下班时间亦后延半小时,如第一天晚加班可在第二天上午9:00前到岗(工作必须或值班人员除外)。乙方每天在8:15-21:30不应关电话(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除外),否则扣罚10~50元/次;
2、 夏季是指每年的5月1日止10月1日;因此下午上下班时间的调整开始时间为5月1日,结束调回时间为10月1日;
3、 各部门每周两人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上午及下午上班时间均应提前,中午值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时间去吃饭,下午应在13:00前到岗,以方便接待来访的客户使其余人员安心吃饭或休息。
4、 值班人员积极主动应负责协调或自行带好办公室钥匙,以免发生上班时间进不了办公室的情况发生。
20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