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明节放假及调整加班费的通知
时间:2016-01-2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清明节放假及调整加班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将清明节放假及调整加班费等事项通知如下:
1、4月5日为清明节(周一),是2010年的国家法定假日,全体人员休假一天(当天不上班可视为出勤),与自己休息日连不上的人员或需要多休的可将自己的休息日移到4日或3日(应在企业综合主页上留言说明),其余不变。
2、从即日起对于在公司工龄达到整一年以上的加班费调为15元及20元/小时;对于与企业签订聘用协议较长,表现较好的在聘用期限满时不论是否续签,企业均给予一定的诚信履约奖金,具体办法将在近几个月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望周知!
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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