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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魏新路道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02-14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平利县魏新路道路工程已由平发改基础【201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
平利县魏新路道路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平利县西河镇大垭子水田河口沿河而上,终点位于东河脑与徐锦路相接,全长20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5.5米,两边各25CM路肩,设计时速20km/h。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本工程为独立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涉及到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申请人近3年平均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业绩,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 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B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过期不售(注明: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2月25日上
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安康市民航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平利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陈家坝38号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系 人:魏先生  唐女士
电   话:13571462123  1599119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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