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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谎仪、信息网络设备、摄像机、照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6-04-0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测谎仪、信息网络设备、摄像机、照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测谎仪、信息网络设备、摄像机、照相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测谎仪、信息网络设备、摄像机、照相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PA-2016-008CG
三、采购人名称: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米脂县翔凤桥西头
联系人:侯伟  联系方式:177921188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幛3单元31201室
 联系人:艾祥  联系方式:15529818081
五、采购内容:
A:2015年度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测谎仪、信息网络设备项目:
检察信息网络设备(预算580000元)
测谎仪(预算60000元)(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合计:640000元
B:2015年度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摄像机、照相机项目:
摄像机、照相机(预算306500元)(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合计:306500元
六、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本项目国家强制要求的证件。(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米脂县福乐小区三单元二楼
3、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09:00时,逾期提交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09:00时
3、谈判地点:米脂县福乐小区三单元二楼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艾祥  1552981808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号:2701131601201000028739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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