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洪山镇九年制学校护岸防洪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时间:2016-04-2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一、招标条件:汉滨区洪山镇九年制学校护岸防洪工程已由汉区水计字(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及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洪山镇九年制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安康市汉滨区洪山镇五堰河左岸,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护岸工程,堤防总长度160.90m,选用浆砌石俯斜式堤防型式。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7:30,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在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18点00分,递交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各界导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 系 人:唐 婷 0915-3253008 15991194401
汉滨区洪山镇九年制学校
2016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