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恒口镇雷河移民搬迁社区17#楼、18#楼、21#-24#楼、27#楼、28#楼及34#楼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04-2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恒口镇雷河移民搬迁社区17#楼、18#楼、21#-24#楼、27#楼、28#楼及34#楼工程已由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以安恒经发【2012】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市场化运作及向上争取移民搬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雷河移民安置社区。
2.2工程规模:新建17#楼、18#楼、21#-24#楼、27#楼、28#楼及34#楼共九栋楼,建筑总面积为37890㎡,均为砖混结构七层。
2.3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
2.5项目估算价: 约4800余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 3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3月7日18时00分,地点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李 姗
电 话: 13891564975
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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