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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小学操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05-1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小学操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工程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小学操场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PA16-008Z
三、采购人名称: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小学
地址:汉中市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3室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小学操场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人民币1183714.3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止,每天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⑴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⑵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市委党校6楼办公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14:00止。
2、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14:00。
3、投标开标地点:汉中市金地酒店16楼3号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092011131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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