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叶坪镇中心社区文体广场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05-18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叶坪镇中心社区文体广场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4】6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叶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移民搬迁公共设施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招标人为 汉滨区叶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汉滨区叶坪镇中心社区 。
2.2工程规模: 拟新建老区村史馆一栋,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67.80平方米,场平处理4650平方米,绿化800平方米及配套供水、排水、排污、路灯等 。
2.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图纸变更的全部建筑工程施工内容(以标书内容为准) 。
2.5项目估算价: 350万元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有一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 5 月 24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专业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相关专业造价员或以上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上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二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另附项目部拟投入人员姓名、证书证件编码纸质版表格各二份。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 18 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 白锋 联系电话: 13571455822
地址: 汉滨区叶坪镇叶坪村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西丽 联系电话:0915—3253008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1室
汉滨区叶坪镇人民政府
2016 年 5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