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海晏县棚户区改造海华新居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06-0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招标编码:ZDZB201606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青发改投资[2016]3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州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晏县。
2.2建设规模:次入口道路、绿化、大门、门卫、停车场、环卫设施等。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报名条件
3.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
3.2企业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
3.3其他条件: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业绩考核手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检员资格证书、施工员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且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所有报名材料须附一份复印件,以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5日-2016年7月19日。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按以下联系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传真:0971-8465408、15597675208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