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公安局鹦鸽派出所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6-06-2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一、招标条件:
鹦鸽派出所室外配套工程,经宝鸡市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136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太白县公安局,现由太白县公安局委托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名称:鹦鸽派出所室外配套工程
(2)招标范围:地面硬化、砌筑围墙、挡土墙、给排水、污水及消防管网(包括前期工程建设中剩余的部分工程),投资总额约为609580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宝鸡市太白县鹦鸽镇
(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施工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至少有三个类似业绩。
(1)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投标手册(宝鸡地区)、企业资质网上查询登记表(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建造师网上查询登记表(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等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恕不退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发布。
六、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七、报名地点:太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住建局二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英达路1号金海岸商务中心六楼
邮 编:721000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6917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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