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房产登记分中心建设项目
时间:2016-07-2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房产登记分中心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房产登记分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发改社发【2016】60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怡心路9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原建筑二层1100平方米通过加建钢结构将中空部分改造为可使用部分,改造后二层总建筑面积为1303平方米;改建原五层34平方米的信息系统机房;五、六、七层办公区信息系统改造并增设门禁安防系统。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2013年至2015年以来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元(不含)以上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 含以上)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本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07月20日起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09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28号金都花园1栋502房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曾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66289675 电 话: 135188322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