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6年上半年监理例会各分公司及项目部所提问题答复汇总
时间:2016-07-2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针对2016年上半年监理例会各分公司及项目部所提问题答复汇总
1、总公司应加强对分公司及项目部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回复:多参加行业培训,以自我培训,自我学习为主。
2、总监配置及到场问题;
回复:若有项目,应提前告知公司,公司确认能到场的总监,费用由分公司或项目部承担,按协议办理。
3、总公司平时应多支持分公司的各项业务;
回复:只要不违规,不违法,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员积极去配合。
4、总公司应给分公司及各项目部留本部监理相关人员通讯录;
回复:已发给相应人员。
5、韩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类服务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目前韩城监理部还不具备设立分公司条件,此类问题不解决直接影响以后的发展,建议:每笔付款公司出具外经手续,税留在韩城;
回复:把合同原件拿到总公司,去公司新城区税务局备案,办理外经证,可到项目当地开具发票。
6、监理项目提供100%发票有困难,如何解决?
回复:①我们公司之前采用的是以现金的方式转账给合作人的,这种方式的好处就是各项目部及分公司可以提供各种发票,以差旅费,办公费或者其他发票。这只是针对于数量比较小的。而银行现金支付管理规定一天取现最多不超过5万元,一周最多不超过三次,因此远不能满足合作人款项的支付需求,如果仍然采用之前的支付方式只能让合作人长期的等待影响结算的办理时效。
②对于之前可以提供临时人员工资表作为成本票抵扣,但目前政策的变化,如果提供临时人员工资表,社保局每年会进行社保年审,根据账本上的人员工资表需要交社保,目前社保缴纳为工资的28%,临时人员企业需要为其交纳20%的社保。
③公司现在只能从对公账户上转账给合作人,对于从公司账户上转账给个人的,就必须以合作人的名义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对于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时必须提供至少60%以上税务局代开的劳务发票,单笔金额超过20万元时必须提供100%税务局代开的劳务发票;否则税务局会认定公司偷税漏税,给合作人以及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资料盖章问题;
回复:每个项目部都提供有项目部章及资料专用章。需要总公司盖章的有三种方式:电子签章、邮寄盖章、资料拿到公司来盖章。
8、专业监理人员培训及证书应与各项目部及时沟通,随时补充持证上岗人员;
回复:目前已经具备。
9、监理部建立监理人员微信群,各项目部、分公司交流平台;
回复:人员已加入公司微信群,公司交流平台网址www.zhengdapengan.com
10、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半年或一年召开协调会议,沟通,听取各项目部情况,加强统一管理。
回复:考虑每半年开一次,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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