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看守所及太白县公安局拘留所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太白县看守所及太白县公安局拘留所施工及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白县看守所及太白县公安局拘留所施工及监理已由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5】276号、3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白县公安局,建设资金全部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太白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白县公安局院内。
2.2工程规模: 看守所建筑面积3367㎡,框架四层;拘留所建筑面积1296㎡,框架二层。
2.3计划工期:395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
2.5项目估算价: 约979万元 。
2.6标段划分: 施工、监理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施工标段:
企业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企业需具备房建甲级及以上资质,总监具备房建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1)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2)申请人不得以挂靠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 太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住建局二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施工标段报名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投标手册(宝鸡地区)、企业资质网上查询登记表(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建造师网上查询登记表(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等相关资料。
监理标段报名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企业资质网上查询登记表(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项目总监网上查询登记表(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等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恕不退还。)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太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住建局二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英达路1号金海岸商务中心六楼
邮 编:721000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691722109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