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尹家沟山体公园景观照明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16-08-0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新区尹家沟山体公园景观照明工程已由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函【201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新区
2.2工程规模:土建工程,包括石桌椅一套、树围椅二套、垃圾桶六套、长条椅八套等;电气工程,包括装饰灯具共计385套、LED灯带约315米、智能控制柜一套等 。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103.33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8 月 5 日 9时30分至 2016 年 8 月 11 日 17时30分,在 延安市嘉岭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10层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企业可不带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_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川川
电 话:15029317515 0911-8803307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嘉岭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10层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高甜
电 话:15591151057 0911-8051503
传 真:0911-8051503
电 子邮 件:121768420@qq.com
201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