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公安局运兵车及防暴车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时间:2016-08-3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鹿邑县公安局运兵车及防暴车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公安局委托,就其运兵车及防暴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鹿邑县公安局运兵车及防暴车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鹿采购【2016】0816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控制金额:1958000.00元;
3.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A包 运兵车 辆 1 538000.00 B包 防暴车 辆 1 1420000.00 具体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中兴南路建正东方中心A栋1503)。
3、报名时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近1年财务状况报告、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个月缴纳凭证)(上述所有证件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参加报名的企业,在报名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领取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9时00分;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经一路农业路投资大厦12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鹿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94-7226271
地 址:鹿邑县行政新区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18237143400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中兴南路建正东方中心A栋1503室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