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全县镇区(社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10-09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陵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政府采购程序,对黄陵县全县镇区(社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陵县全县镇区(社区)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PA2016-001
三、采购人名称:黄陵县公安局
地 址:黄陵县
联系方式:139917869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写字楼B座10层
联 系 方 式:0911-8051503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新建治安监控探头204个,其中枪式摄像机200台,球式摄像机4台,新建虚拟卡口25套,新增立杆65套,利旧监控杆18套。在县局监控中心增加扩容设备一套,在店头分局、腰坪、双龙、隆坊、田庄派出所新建二级视频监控平台5个(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以上所供物品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及学校要求。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用途:镇区(社区)视频监控建设
八、项目性质:争取上级资金和县财政投资解决
九、项目预算:403.44万元
十、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内容)、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
10.2截止2016年3月之前3个月的完税证明;
10.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0.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10.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6、相关主要产品的国家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0.7、2013年至今同类业绩二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验收证明为准);
10.8、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4年、2015年每年度一份)
10.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11.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3日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11.2、发售地址: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介绍信及10.1至10.8项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五套,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资质原件,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11.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十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2.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4时30分
12.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14时30分
12.3、投标开标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高甜
联系方式:0911-80515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号:2701131601201000028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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