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冰雪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0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一、项目名称:延安新区冰雪项目设备采购
二、招标人名称:延安市新天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系方式:0911-8801811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写字楼B座10层
联系方式:0911-8051503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650亩,总造雪面积约322.5亩,蓄水池约24亩,规划雪道14条,总长约5.5公里,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造雪机、压雪车、雪地摩托、魔毯、雪地摩托机油、安全网A网、安全网B网、隔离网、安全网杆、隔离杆、雪地钻大号、钻头、出租板套装、单扣双板鞋、VIP雪板、VIP四扣雪鞋、雪杖、单板出租套装、单板鞋、出租款滑雪服、员工工作服、VIP雪服、出租雪镜、头盔、手套、悬挂式双板存放架、儿童双板存放架、单板存放架、雪服存放架、雪杖存放架、雪鞋存放架、头盔架、眼镜架、户外单板摆放架、户外双板摆放架、雪鞋烘干存放架、烘干架、9门寄存柜、二门寄存柜(标准)、救生船、防撞垫、造雪软管、儿童雪橇、滑雪圈、雪上滑板车、雪地香蕉船、雪球夹、雪船、雪碟、儿童雪铲、爬犁、大陀螺、砖匠工具、过河石、梅花走墩、独轮车、仿真冰溜冰场、儿童迷你冰壶、成人迷你冰壶、滑雪场管理系统等设备(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以上所供物品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金性质:招标单位自筹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内容)、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
(2)、截止2016年10月之前5个月的完税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相应产品的国家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认证证书;
(7)、2013年至今同类业绩三份(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8)、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度一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月5日9:30~11:30,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2)、发售地址: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介绍信及第七项要求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五套,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写字楼B座10层)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资质原件,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雅
联系方式:0911-805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