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林业局凤仪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岐山县林业局凤仪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岐发改发【2016】1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岐山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名称:岐山县林业局凤仪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绿化改造总面积35110平方米,共分为三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投资总额:1000.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各一份;
5.宝鸡以外企业须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无不良记录的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09月06日至2016年09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西北国际茶城)A座12层
五、报名时所需资料:
报名单位须派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前来报名。同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注册建造师)、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一份、宝鸡以外企业须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无不良记录的截图。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西北国际茶城)A座12层
联系人:高丹
联系方式:029-88218833 13619142828
招标人:岐山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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