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湾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就业中心建设项目
时间:2016-11-0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寺湾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就业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寺湾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就业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寺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寺湾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就业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DZB-2016110701
2.2招标范围:钢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2000㎡;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预算金额约为152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招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3.4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 11月 11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 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核验;同时提供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的发售:10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寺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93179742
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武女士
联系方式:0377-83967660
2016年1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