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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张家湾村内道路硬化及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08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张家湾村内道路硬化及挡土墙工程已由延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延经项发(2016)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禹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大禹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家湾村。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道路长423m,宽3m;浆砌石挡土墙及双壁波纹管铺设等零星工程。
2.3计划工期:30天。
2.4项目总投资:43.7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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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施工标段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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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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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11月 9日至 2016 年 11 月 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5楼会议室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2013-2015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5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大禹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18809119881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瑶 联系电话:0911-8686129    133253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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