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冬令物资采购(LZHG16-046)的更改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五保户冬令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LZHG16-046
二、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鹿寨县民政局
地址:鹿寨县金鸡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高伟,联系电话:0772-681196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雅儒路470号富康雅居5栋
项目联系人:陆丽芝,联系电话: 0772-3311523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6822756
五、首次公告:2016年11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发布了招标公告。
六、更正日期:2016年11月10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2页采购项目名称原为:“救灾物资采购”。现更改为:“五保户冬令物资采购”。
2、本项目招标公告增加内容:“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4页《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一款“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采购内容第3项女冬装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增加:“女外套款式:休闲中长款;纺织密度符合国家标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5页《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款“商务要求”▲基本要求内容原为:“样品必须经过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现更改为:“样品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款“评定方法”第5条业绩分内容原为:“投标人2013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以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单笔合同金额100万(含100万)以上的得1分”。现更改为:“投标人2013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以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单笔合同金额100万(含100万)以上的得1分,单笔合同金额50-100万(含50万)的得0.5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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