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冬令物资采购(LZHG16-046)的更改公告(二)
各投标人:
一、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五保户冬令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LZHG16-046
二、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鹿寨县民政局
地址:鹿寨县金鸡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高伟,联系电话:0772-681196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雅儒路470号富康雅居5栋
项目联系人:陆丽芝,联系电话: 0772-3311523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6822756
五、首次公告:2016年11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发布了招标公告。
六、更正公告(一)日期:2016年11月10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原为“2016年11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现更改为:“2016年12月7日17时(北京时间)前”。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2月02日上午10时整截标。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02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截标前……”;现更改为:“2016年12月09日上午10时整截标。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0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截标前……”。
3、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12月02日上午10时整”;现更改为:“ 2016年12月09日上午10时整”。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4页至第5页《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一款:“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内容作废;新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详见附件”。
5、本项目样品递交时间:原为“须在2016年11月30日(16:00-17:00)”;现更改为:“须在2016年12月07日(16:00-17:00)”。
6、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6页《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三款投标人的资信要求:“原厂商授权: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2款技术分,第2条样品性能分:原为“一档(0~4分):样品面料颜色、样式和材质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面料表面明显部位残疵、断纱;表面线头多,表面明显部位污迹,明线不顺直、宽窄不均匀、不平服。有连续跳针及针距不均匀,起落针处无回针或回针不够,上下线不合,明线不到头;样品标识不清、歪斜、位置偏;二档(4.1~8分):样品面料颜色、样式和材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面料及里料无残疵,无断纱;外表整洁美观、平展,左右基本对称,表面部位有线头,表面轻微污迹不易看出;明线基本顺直、宽窄基本均匀,起落针处无回针或回针不够,上下线稍有不合,明线不到头,无跳针,针距基本均匀;样品标志标识基本清晰,符合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档(8.1~12分):样品面料颜色、样式和材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面料及里料无残疵,无断纱;外表整洁美观、平展、左右对称,表面及里面部位无线头,表面及里面没有污迹;明线顺直、宽窄均匀、无跳针,针距均匀;样品标志标识清晰,符合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现更改为“一档(0~4分):样品面料颜色、样式和材质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面料表面明显部位残疵、断纱;表面线头多,表面明显部位污迹,明线不顺直、宽窄不均匀、不平服。有连续跳针及针距不均匀,起落针处无回针或回针不够,上下线不合,明线不到头;二档(4.1~8分):样品面料颜色、样式和材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面料及里料无残疵,无断纱;外表整洁美观、平展,左右基本对称,表面部位有线头,表面轻微污迹不易看出;明线基本顺直、宽窄基本均匀,起落针处无回针或回针不够,上下线稍有不合,明线不到头,无跳针,针距基本均匀;三档(8.1~12分):样品面料颜色、样式和材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面料及里料无残疵,无断纱;外表整洁美观、平展、左右对称,表面及里面部位无线头,表面及里面没有污迹;明线顺直、宽窄均匀、无跳针,针距均匀。”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各项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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