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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池汉片区改造项目9#、10#、11#、13#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6-12-2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湟源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池汉片区改造项目9#、10#、11#、13#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ZDZB20161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源发改【2013】232号)及【2016】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华镇池汉村;
    2.2招标范围:9#、10#、11#、13#的建筑面积各为4194平方米;道路6000平方米,给水1公里,排水2公里,路灯80盏灯。
    2.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检测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报名。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周六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持以下资料报名。
5.2 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有:介绍信、有效的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业绩考核记录表、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的社保证明、近几年已竣工监理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以及本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注: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指定时间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西宁市城北区海湖路海湖桥北金座地产维尼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时间同报名时间。
6.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西宁市城北区海湖路海湖桥北金座地产维尼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971-8465408、15597675208
传 真:0971-556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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