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寒贺路至张家湾通村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7-01-22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寒贺路至张家湾通村水泥路工程已由延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延经项发(2016)4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
2.2工程规模:寒贺路至张家湾通村水泥路全长0.667Km,按四级标准设计,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混凝土路面3Km2;路基土石方1.28Km3;涵洞1道;配套建设排水、防护等工程。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总投资:96.68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延安市宝塔区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4份。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川县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
幢3单元31201室
邮 编:717200 邮编:716000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人:高瑶
电 话:0911-8405566 电话:09118686129/13325318212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