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沙河营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7-02-20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城发改发【2016】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固县沙河营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城固县沙河营镇中心卫生院院内。工程主要内容:改扩建业务用房1227平方米,其中:新建业务用房227㎡,改建1000㎡,以及供水、排污、污水处理设施、院场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无在建工程。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3.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购买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2购买资审文件的施工企业须注册建造师本人持企业介绍信、身份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建安B证、信用手册(汉中市境外企业须提供无在建证明)、有效期内《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等原件;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及建造师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网上截图。并提交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彩色复印件一套,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办理。
5.3参与监理标段资格预审的企业须由项目总监工程师本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项目总监注册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等证件原件;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单位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网上截图。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办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各界导报及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固县沙河营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2946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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