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剧团南侧排水渠及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7-03-23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剧团南侧排水渠及挡土墙工程已由延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延经项发(2016)3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
2.2工程规模:建设钢筋混凝土排水渠78.5m、钢筋混凝土消力池、浆砌石挡土墙护坡80m3、预埋DN600双壁波纹管34m;新建厕所一座(6.42m×6.24m)、垃圾屋(6.42m×6.24m)等零星工程。
2.3计划工期:30天。
2.4项目估算总投资:134.7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省外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4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3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到延安市百米大道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由法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持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份。
5.2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时间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jy.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 址:延川县
邮 编:717200
联 系 人:梁富强
电话:13772879830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联系人:高瑶
邮编:716000
电话:09118686129 13325318212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