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中心区生活垃圾转运站 315KVA箱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7-04-13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秦汉新城中心区生活垃圾转运站315KVA箱变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秦汉新城中心区生活垃圾转运站315KVA箱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DCG20170401-0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兰池大道中段规划展览中心
联系方式:029-3343381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9-8821883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秦汉新城中心区生活垃圾转运站315KVA箱变采购
采购预算:45万元
项目用途:自 用
项目性质:自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作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
4、投标单位须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6、投标设备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需提供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型式批准试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厂家直投无需提供)及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8、提供近两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13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14:00时。
2、谈判时间:2017年4月20日14:00时。
3、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兰池大道中段规划展览中心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B209会议室。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18833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行名称: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 号:2701131601201000028739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