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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刘闫路水泥路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7-04-2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刘闫路水泥路面工程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延市交发(2013)198号文件、延经项发(2016)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
 2.2工程规模:刘马家圪塔村至闫家沟村水泥路全长4.181Km,按四级标准设计,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混凝土路面18830m2;涵洞11道。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总投资:444.05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延安市宝塔区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4份。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延安建设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jy.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川县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
                                     幢3单元31201室
邮  编:717200                邮编:716000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人:高瑶
电  话:0911-8405566            电话:09118686129/13325318212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 0911-8118626
监督单位: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电   话 : 0911-221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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