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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中医医院公立医院改革项目重点专科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05-2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志丹县中医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中医医院公立医院改革项目重点专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志丹县中医医院公立医院改革项目重点专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2017052401
三、招标人名称:志丹县中医医院
    地    址:延安市志丹县委党校附近
    联系方式:0911-6622693
四、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方式:029-88218833
五、采购内容: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 70万元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企业完税证明(近半年连续3个月);  
    6、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要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0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止。
   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上述1-5项资格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1)购买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下午2:00止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15日下午2: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朱雀门里建苑大厦1006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项目联系人:景 工
联系方式:18629240823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    号:2701131601201000028739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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