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贫困村通村道路及桥梁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7-06-12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平舆县贫困村通村道路与桥梁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CG-G025-040
平舆县贫困村通村道路与桥梁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平舆县贫困村通村道路与桥梁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 工程质量:合格,争创优良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
-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以下三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投保一个标段。
- 项目
- 地点 通村公路(公里) 桥梁(延米) 安防(公里) 监理标段划分 老王岗 19.3 39 一标段 辛店 21.5 40 西洋店 42.8 142 万金店 12.47 57 清河办 7.5 59 杨埠 15.35 43 高洋店 37.82 52 双庙 34.53 13 二标段 射桥 27.7 172 庙湾 25.58 85 李屯 6.43 73 东和店 27.5 玉皇庙 33 郭楼 20.5 三标段 万冢 37 91 阳城 72.9 东皇庙 8.7 127 十字路 2.36 46 县境内 55.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a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c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d 2014年—2016年内累计中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县道、乡道或县乡公路桥梁项目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网上可查的中标公示为准);e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f 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 2.2 保证金: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报名时须出具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汇款用途栏必须填写:平舆县贫困村通村道路与桥梁建设监理项目保证金),且保证金已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账户。
保证金必须从报名企业的基本银行账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号:2468 2057 8944)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6 月 5 日 至 6 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相关资料(或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复印件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如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证明(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须同时提供官网查询页面),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所出具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预定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接代理公司通知后持预定收据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领取招标文件。
- 其他说明:
- (1) 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 6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在 一楼二厅开标。
(2) 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还时须由投标单位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平舆县交通局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田沛东
联系电话:135 1399 2169 联系电话:183 3855 2831
日 期: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