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滨河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项目(2017年度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7-06-12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滨河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项目(2017年度施工)工程已由吴发改审发【2016】44号、吴发改函发【20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申请自治区补助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两馆一中心、智园、庆华园、清丽园提质增景改造、母子公园建设项目工程
2. 2招标内容:硬化铺装、节灌安装、绿化种植等。
2.3建设地点:吴忠市城市西区,东以同心街为界,西、北以黄河东岸为界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吴忠市两馆一中心提质增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一标段)
吴忠市智园提质增景改造(牡丹园绿化)、母子公园建设项目工程(二标段)
吴忠市庆华园提质增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三标段)
吴忠市清丽园提质增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四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工程施工投标人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上传资料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的为准,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审核通过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www.nxz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nxzb.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nxzfcg.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园林管理局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751100 邮 编:751100
联系人:杨继东 联 系 人: 勉海霞
电 话: 0953-2122559 电 话:189095396671899533983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 地 址:吴忠市迎宾北街636号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