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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额尔古纳市农业开发1.5万吨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7-07-2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招标编号:ESJYB-2017-GC-0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额尔古纳市农业开发1.5万吨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额尔古纳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额财农综办字 [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上库力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额尔古纳上库力五队。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粮食平房仓600平方米,烘干仓基础2座、提升机基础1座、晾晒大棚1500平方米2个、及晾晒大棚(电气)、地面260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以上具体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文件。
2.3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2097623.00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项目所在地需提供额尔古纳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
单位名称:额尔古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额尔古纳市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2017年额尔古纳市农业开发1.5万吨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 41952.00元 0513810104000689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不足部分补齐。(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1日 09时 30 分,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额尔古纳市交通局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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