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及网格化治理联动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0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宜君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及网格化治理联动系统建设项目经君发改发(2017)302号文件批准建设,君发改发(2017)414号文件批准招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君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及网格化治理联动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ZDZB2017080702
三、建设单位名称:宜君县公安局
地 址:宜君县兴宜路6号
联 系 方 式:0919-5282623
四、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8165103105
五、项目概况:一是拆除原有刑侦技术房,新建砖混结构、4层、面积1581.6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同时包括相应的大门、围墙、绿化及硬化等附属设施;二是新建551.78平方米的钢结构视频监控中心,配套平台软件和服务器等设施,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置安装8台计算机和平台处理系统,在村、组和社区配置150台终端机,采用9+X的建设模式,建成网格化社会服务治理联动系统等。
六、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砖混结构、4层、面积1581.6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及551.78平方米的钢结构视频监控中心,同时包括相应的大门、围墙、绿化及硬化等土建工程;
第二标段:购置安装平台软件和服务器等设施,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置安装8台计算机和平台处理系统,在村、组和社区配置150台终端机,采用9+X的建设模式,建成网格化社会服务治理联动系统;
第三标段:实施视频监控中心装修工程。
七、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八、建设地点:宜君县公安局机关院内
九、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第二标段45日历天,第三标段45日历天。
十、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十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信誉良好;第二标段投标企业应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并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且信用良好;第三标段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信誉良好。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上以上资料二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十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8月7日~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地 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
十六、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上同时发布。
十七、联 系 人:朱 工
联系方式:1816510310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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