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下马关镇红城水贫困村生产生活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1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下马关镇红城水贫困村生产生活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同发改审发【2017】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同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村庄巷道硬化工程总面积约9068平方米、道路亮化工程、建设文化墙1912.55米、文化广场建设硬化面积约3655平方米
2.2招标内容:村庄巷道硬化、道路亮化、文化墙、文化广场建设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同心县城城区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进行报名(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上传资料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的为准,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nxzb.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nxzfcg.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同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751300 邮 编:751100
联系人:杨毅 联 系 人:勉海霞
电 话:0953-8612848 电 话:18909539667 18995339835
地 址:吴忠市同心县 地 址:吴忠市迎宾街636号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