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裕民分校)运动场及校园硬化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2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裕民分校)运动场及校园硬化等工程已由吴发改审发【2016】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吴忠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利通区第七小学(裕民分校)运动场及校园硬化等工程施工
2.2招标内容:运动场、校园硬化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吴忠市开元大道以北、利宁街以西市委党校东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1日至2017年8月27日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进行报名(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上传资料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的为准,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nxzb.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nxzfcg.gov.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忠市教育局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751100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占军 联 系 人:勉海霞
电 话:09532037971 电 话:18909539667 0953-6516860
地 址:吴忠市中央大道 地 址:吴忠市迎宾街636号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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