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滨大道景观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7-09-12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洛滨大道景观亮化工程
2.招标范围:
①本次工程大荔县洛滨大道景观亮化段全段长约1.5km,工程内容为机动车道路两侧绿化带景观亮化及非机动车道两侧人行步道照明。
②本次工程为隆发尚品住宅楼楼体亮化工程,具体为靠近洛滨大道路侧的2栋楼体东楼和西楼的楼为楼体阳台外侧、楼体轮廓及楼顶电梯房的亮化照明。
③本次工程为名士豪居住宅楼楼体亮化工程,具体为靠近洛滨大道路南侧的2栋楼体东楼和西楼的楼体亮化。工程内容为楼体阳台外侧、楼体轮廓及楼顶电梯房的亮化照明。
3.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4.招标编号:ZDZB-20170817
5.工程地址:大荔县洛滨大道。
6.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6日
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7.报名地址:大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西环路6号)
8.报名条件:
8.1各投标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8.2报名时项目经理须携带:
8.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2.2投标人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原件为准);
8.2.3项目经理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2.4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开具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外省企业注册备案登记(外地投标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注册备案并出示相关证明或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10.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同时在西北信息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2.开标地址:大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西环路6号)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 工
电 话:1519133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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