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7-09-22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惠州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DPA-ZB-HZ-2017-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569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供应商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供应商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供应商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4)供应商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逐页加盖公章。
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2017年10月10日14时30分开始接收应答文件)(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25日 至 2017年9月2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68384
(二)采购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传真:0752-2800960 邮编:516003
(三)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8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68384
传真:0752-2868384 邮编:516100
开户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帐号:6105 0186 5400 0000 022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