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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公安局2017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10-23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宜君县公安局2017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公安局2017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G2017102301
三、采购人名称:宜君县公安局
地       址:铜川市宜君县兴宜路8号
联 系 方 式:0919-528122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3室
联 系 方 式:朱工     181651031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单警及应急保障装备,采购预算:33.39万元 ;
第二标段:办案区智能化管理系统,采购预算:45万元 ;
第三标段:接处警现场处置管理系统、治安卡口及平台升级建设改造项目,采购预算44.61万元;
第四标段:网安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预算1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项目使用
项目性质:项目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3。
3、文件售价: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2: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2:30。
3、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81651031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3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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