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时间:2017-11-24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大荔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6日,共三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26日18时前向本工程招标人反应,过期不再受理。
一、投标单位名称总分 第一名 陕西荔鑫朝阳建设有限公司 91.34 第二名 韩城市方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8.42 第三名 渭南中瑞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87.29 第四名 安康市江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5.95
二、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陕西荔鑫朝阳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名:韩城市方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名:渭南中瑞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招标人应在公示结束三日内将反映问题处理结果通知反应人并报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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