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关庄镇大张村设施蔬菜大棚示范园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7-11-2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关庄镇大张村设施蔬菜大棚示范园区项目已由延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延经项发(2017)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蔬菜生产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川县蔬菜生产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关庄镇大张村。
2.2工程规模:挖土方42.9万m3;建设日光温室蔬菜大棚62座(棚宽9m、宽5m),总长6463m,并建设操作间62间;硬化道路744m;并建设排水沟、蓄水池、泵房及铺设给水管等工程。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
2.4项目总投资:1878.33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 延安市宝塔区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17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川县蔬菜生产管理办公室
地 址:延川县
邮 编:717200
联 系 人:张新怡
电话:18165018806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3室
联系人:高瑶
邮编:710000
电话:13325318212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