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刘牛路水泥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7-12-01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刘牛路水泥路面工程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3年通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延市交发(2013)1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及县区自筹;招标人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
2.2工程规模:刘牛路水泥路面工程,路线全长4.095Km,按四级标准设计,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混凝土路面16.737Km2;路基土石方11.92Km3;涵洞3道;配套建设排水、防护等工程。
2.3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总投资:437.777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是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延安市宝塔区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质量合格(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为准)。报名时需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4份。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及《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川县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3室
邮 编:717200 邮编:710000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人:高瑶
电 话:0911-8405566 电话:09118686129/13325318212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911-8118626
监督单位: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电话:0911-221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