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文化活动中心演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7-12-04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文化活动中心演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文化活动中心演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17237D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华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五、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文化活动中心演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所有设备供应、安装及售后服务,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主扩声阵列扬声器、拉声像扬声器、超低频扬声器、台唇扬声器、舞台返送扬声器、主扩功率放大器、拉声功率放大器、台唇率放大器、返送功率等放大器、垂直吊装架、时序电源等设备。
2、项目用途:自用
3、采购预算:55万元
六、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8、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华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递。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
九、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1、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9:00整
2、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华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8729395165
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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