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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榆林市第十一小学教学楼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7-12-25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榆林市第十一小学教学楼项目已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局以榆区政发改发【2017】468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省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十一小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一栋,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480平方米。有效工期90天。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的相关内容。
2.4、 项目估算价:约500万元。
2.5、 标段划分: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须在“陕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非失信且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非失信人员。
3.2、业绩要求:企业提供(2014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一项。注: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不得少于本项目概算造价(含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并提供合同发放机构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后查或考察,不得弄虚造假,否则视为无效。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于2017年 12 月 25 日至2017年12 月29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富康路税苑小区3号楼一单元301室)领取资审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由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场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①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可查询;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建造师注册证、该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⑤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⑧业绩证明资料(含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省企业需提供可查询的“入陕企业基本信息”。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招标人同期公告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均视为无效。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万永新                 经办人:赵艳         联系电话:1399109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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