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中站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5万吨/日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1-03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中站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5万吨/日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ZZDPAZB【2018】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中站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5万吨/日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蓝星(焦作)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中站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5万吨/日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5×104m3/d(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2监理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图纸优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国家市政专业和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内容涵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高于70%;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不良记录的。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明);
3.7投标人需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污水处理厂类似监理工程业绩一个(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
3.8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均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9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重要提示:以上所有要求均须提供原件,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1 月 3 日—2018年 1 月 9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焦作市站前路与塔南路交汇处,华融国际大厦711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此文件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25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2018年 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厅。
6.4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星(焦作)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中站区北朱村中南路西 地 址:焦作市站前路与塔南路交汇处,华融国际大厦711室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薛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7732127915 电 话:0391--3904666
9. 监督人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 0391-3568791
2018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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