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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门县城重点路段新建交通违法抓拍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02-06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门县城重点路段新建交通违法抓拍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DPA-ZB-HZ-2018-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门县城重点路段新建交通违法抓拍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56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项目内容:龙门县城重点路段新建交通违法抓拍系统;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2月7日08时30分起至2018年2月12日18时00分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核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6.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 月7日上午10时30分(2018年3月7日10:00 时,北京时间,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8 年3月7日上午10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2月7日 至 2018年2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9674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 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传真:0752-2800960                        邮编:516001
开 户 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帐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三)采购人: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城镇迎宾大道98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96748
传 真:0752-2117395            邮编:516001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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