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延水关镇红枣采摘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2-07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延水关镇红枣采摘园建设工程已由延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延经项发(2017)7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延水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延川县延水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郝家千、刘家源、庄头村。
2.2工程规模:1、郝家千采摘园。主要建设项目有场地碎石铺装1115m2、公共厕所1座、凉亭1座、售卖亭2座、(600*300*50)条石步道790m、新建生产道路长1100m,宽4m。2、刘家源采摘园停车场。主要建设项目有场地碎石铺装898.7m2、木质长廊长10.2m,宽4m、碳化木卖亭长9.8m,宽2.4m、240青砖围墙长72.8m,高0.5m、双翁漏斗厕所1座、新修生产道路长56m,宽4m。3、庄头村采摘园道路硬化。主要建设项目有道路硬化1296.7m2、毛片石铺装路面2046.09m2、木质长廊长13m,宽4m、碳化木凉亭2座、木质栅栏268m,碳化木门(长5m,高6m)2座、400*400*100毛石步道1130m。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项目总投资:218.72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8年 2 月 7 日至 2018年 2 月 12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延安市宝塔区锦绣苑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延水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向前 联系电话:13488283232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瑶 联系电话:0911-8686129 13325318212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