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泉镇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非贫困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3-14 来源: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哭泉镇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非贫困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哭泉镇人民政的委托,经君发改发2018(34)号文件批准建设,君发改发2018(74)号文件批准招标。现对哭泉镇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非贫困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哭泉镇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非贫困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ZBXA2018031402
三、建设单位名称:宜君县哭泉镇人民政
地 址:宜君县哭泉镇街道
联 系 方 式:0919-5983148
四、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方 式:15029556397
五、项目概况:在哭泉镇料石坡村、塔庄村、花庄村铺设3米宽混凝土巷道1200米,配套建设排水渠2420米。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八、建设地点:宜君县哭泉镇辖区。
九、工 期:60日历天。
十、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十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上以上资料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十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8年3月14日~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地 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
十六、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上同时发布。
十七、联 系 人:杨 工
联系方式:15029556397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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